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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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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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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综合测评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 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学校年度工 作部署,为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 挥综合测评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为学年评 优评奖 、扶困助学提供依据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现将 2024-2025 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中原科技学院 2022 级、2023 级、2024 级全体在校生。

二、评定办法

按照《中原科技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办法》、《中 原科技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结合学院实 施细则,开展 2024-2025 学年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

各学院如制定本单位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需报 学生发展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评定时间

2025 年 9 月 6 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四、评定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 利益的工作,是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 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筹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


考评。

2.严格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 织实施测评工作,所有加分、减分项原始证明材料由二级学 院存档备查。学生发展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测评材料进行 抽查, 以确保测评结果公平公正。

3.测评规范。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专业综合测  评小组,按照学院实施细则在评审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4.宣贯反馈。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多种形式 全面准确地向全体学生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评定细则,并将 测评过程各项成绩、结果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

四、材料报送

1.9 月 10 日之前召开综合测评专题班会,并完成且学院 归档学生学期综合评价自评表(附件 2)。

2.9 月 19 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公示期满、审核无误 的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 1)电子版、纸质签名确认版提交 至学生发展处胡洋处。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原科技学院学生素质 发展综合测评办法》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测评 过程规范有序、测评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加强对测 评工作的宣传解读和过程监督,及时回应学生疑问,妥善处 理相关问题,保障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学生发展处


2025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