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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兵役资助工作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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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郑州校区管委会:

本年度兵役资助工作的通知即将下发,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包括在校生参军、毕业生参军、退役复学)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实行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按照学制期实行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学生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入伍年份资助标准,其要求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三)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按照附件1统计汇总退役士兵助学金名单,时间对应的是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并收取学生退伍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具体补助金额按照入伍时间政策享受)。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接全国资助中心通知,对符合服兵役资助条件学生未享受完整学制期资助并退学的,可以在再次考入高校后继承资助资格。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身份的核验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审核准确性,全国资助系统已与退役军人部系统对接并上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核验模块。学校将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信息录入核验模块,退役军人部系统将及时反馈核验结果已在退役军人部建档立卡但核验不通过的学生,可自愿向学校申请并由学校在系统提起申诉,退役军人部将专门核查(时间较长),具体见操作手册。今年采取原工作流程+线上核验并行的工作方式,核验及申诉通过不能代替申请表2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盖章。

请各学院提前提醒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前往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档立卡或补充更正个人信息,未建档立卡或个人信息有误的学生,核验可能不通过,后果由自己承担。学生申诉,退役军人部反馈仍不通过的学生,视为最终确定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如有异议,可前往当地或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原因。

、材料报送

1.学生报送材料。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确认后,附上本人入伍证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需有入伍时武装部门盖章,本人签字后提交院部审核汇总。

2.院部统计汇总。各院部应按照通知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各院部将电子版文件打包并按“XX学院2025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格式命名。

3.各院部应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要详实、准确、完整。

、报送时间

2025年10月14日前,各院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至学生发展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发展处!

 

联系人:

许昌校区  赵  攀  联系方式:0374-5559007

郑州校区   刘览霄  联系方式:0371-85302078

 

附件:

1.xx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退伍士兵助学金名单
    2.xx学院202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名单

 

学生发展处
2025年9月17日